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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贷款人向上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中心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 ①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②对申...
1、购房贷款人向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中心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 ①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②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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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贷款人向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中心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 ①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办理。 ③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注明需要补正的内容。 2、贷款人持《提前还款申请》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3、申请提前还款人在受托银行结清贷款,持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单交信贷科,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信贷科人员须在《提前还款申请表》存根栏上注明该购房贷款人已结清贷款并签名。
1、购房贷款人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中心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 ①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办理。 ③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注明需要补正的内容。 2、贷款人持《提前还款申请》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3、申请提前还款人在受托银行结清贷款,持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单交信贷科,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信贷科人员须在《提前还款申请表》存根栏上注明该购房贷款人已结清贷款并签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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