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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若无其他约定,首付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未还贷的部分视为女方的个人债务,法院会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给另外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即可。
请问您和女方是一起还贷的还是女方单独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首付是她付的或者您和女方婚后一起还房子的贷款,离婚时房子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归她所有,但仍然要给您补偿,您是可以对房子的价款进行分割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详谈,我们会尽可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您争取到最大限度的财产利益。
婚前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既然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就归女方。首付能证明男方也出了一半,那么女方要把这一半钱还给男方,银行利息也要还。这就相当于女的向男的借钱买房一样,首付部分房产的自然增值,孳息都与男的的无关,但投资经营属于共同财产。按揭款共同还掉的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要还一半给对方,按揭增值的部分(银行利息)也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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