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适用管制的条件是: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犯罪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说,该犯罪分子的所有活动都会被相关部门监督,在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会被拘留。那么管制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管制的一般适用情况是,第一,犯罪性质轻,危害小的人。我国刑法分规定,可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碍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征是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社会危害性小。第一次吵架,挑衅事件,就可以判断管制。第二,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如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综上,管制的适用条件是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以及人身危险性较小。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我国属于前一种方式,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确定适当的考验期限。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可以说是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与免除刑事处分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反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指法律明文规定限制缓刑适用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在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缓刑。这可说是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这主要是考虑到累犯的主观恶性较大,适用缓刑不利于其教育改造,所以不管他们被处罚的轻重,都不能适用缓刑。当今世界各国的刑法典一般都将累犯规定为缓刑适用的排除情况。譬如法国刑法典第13230条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前5年内因普通法之重罪或轻罪判处徒刑或监禁刑的自然人、或者对于判处数额超过40万法郎罚金的法人,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如下: 1、在死刑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在死刑适用对象方面: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 3、在死刑适用程序方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在死刑执行限制方面: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缓刑期间有犯新罪并且是故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判处死刑。 5、刑法分则的限制: (1)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规定了死刑。 (2)在规定死刑的犯罪中,都以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作为死刑的判决的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7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