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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购令细则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现在上海市对房产税征收政策如下:1、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3、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居住证满三年后去重新认定房产税后面就可以免征,之前三年交的是可以退的。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5)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6)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7)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所以,视你们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申请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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