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不是必须出钱为他们建房子,这个取决于女儿自愿。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1、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不是必须出钱为他们建房子,这个取决于女儿自愿。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父亲所欠的债,子女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子女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例外的是,如果父亲去世,留下遗产给子女继承的话。那么子女就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父亲清偿生前的债务。
女儿欠钱,在一般情形下,父母是不用承担的。因为债权具有相对性,女儿所负的债务应由其自身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父母的房产,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儿女是不能要求分割的;如果父母去世,则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遗嘱的按遗嘱办,没有遗嘱的,各个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如果是一个女子出资所建,原则上仍应当平均分割,但该出资人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遗产。 3、子女均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论是否出嫁,均享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1,773人已浏览
1,939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