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协议在两种情况下不能反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协议在两种情况下不能反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议在两种情况下不能反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张先生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法院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则该协议受法律保护;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