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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两次流拍后,招标人可选择重新进行招标也可在经核准后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1、拍卖流拍后人民法院可以在六十日内再次降价拍卖,一般情况下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2、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低于保留价的,法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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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招标项目废标(流标)后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措施重新招标,所以讲造成废标的原因非常重要,如是投标人少于三人,可扩大招标公告的发布范围,如是资格审查标准等招标文件有违法违规情况影响投标人投标的应修改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未成功的,属于必须经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经国家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方式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应结合《政府采购法》对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招标人不得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规避招标。
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八条 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1、拍卖流拍后人民法院可以在六十日内再次降价拍卖,一般情况下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2、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低于保留价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第三次拍卖。 3、法律依据:《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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