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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缓期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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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是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根据犯罪情节确定拘役时长,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和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停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试期限,在考试期间没有法定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二审维持原判的,应当自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内进行考察,判决前拘留的日期不予折扣缓刑考验期。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判决生效后依法交付执行。拘留缓刑考验期限在原判刑期一年以上,但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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