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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董事会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问题,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可以参加。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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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连选连任的。董事会的三大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人数为五至十九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满后,可连任。任期届满后未改选的,原董事长依法、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履行董事职务。 对此《公司法》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次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规定为:成员为3-13人。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的,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通过特别决议,公司需要2以上/三是股东投赞成票。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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