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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公证。安置房公证即对安置房的权属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经公证的安置房的权属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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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麻烦的。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一般都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卖和过户。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该住房转变为正规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上市交易过户他人。《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看产权性质,公证不一定保障你获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如果归属土地属国有出让,并且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可以上市交易的可以买卖,如果相关证书不齐可能存在违章的嫌疑,尤其是个人建设的私房交易;如果归属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行政划拨土地,前者法律禁止交易,后者可能属于安置项目,非被安置产权人购买此类房屋,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类似小产权房;涉及纠纷仅能主张返还购买资金的权利;建议谨慎对待。
是的。因为安置房公证是证明安置房所有权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公证的安置房所有权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应当作为确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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