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
被胁迫结婚,需要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人身自由被限制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为了贯彻执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婚姻意志,规定,尽管胁迫的婚姻已经成立,但是受胁迫方仍可以在胁迫的婚姻成立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效力的申请。由于胁迫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并没有违背自己真实的婚姻意思,因此胁迫婚姻的这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成立后,没有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依据规定,受胁迫方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的期限是一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期限内,受胁迫方必须决定是否提出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否则,受胁迫方就失去了提出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权利。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二)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同时要注意,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因受胁迫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1.可以。受胁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条件与程序 结婚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④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⑥双方自愿结婚; ⑦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⑧当事人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⑨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和程序 1、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三)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①重婚的;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合愈的; ④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3、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4、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③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当事人持有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四)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费:每对9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