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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四天后离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2024-12-12
判断彩礼是否应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依据。给付彩礼后未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结婚的,则原则上不应返还彩礼(但有一些特定情况除外),例如未领结婚证的习俗结婚仪式、未共同生活等。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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