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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有纳税的义务,而采取种种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行为人偷税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必...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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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故意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漏税:无意少缴税款。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因工作粗心大意而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骗税: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表面形式合法。骗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回骗取的退税,并处以骗取税款一倍至五倍的罚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偷税: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回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漏税:漏税人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在期限内按照规定缴纳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纳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缴纳税款滞纳金。
避税是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尽量少缴税,是在违反税法的情况下采取种种手段少缴税。两者区别就在于避税不违法,偷税违法。偷税与避税的区别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实施行为的合法性不同。为实现偷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必须是税法所明确禁止的三种行为,除此以外的任何行为,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均不能构成偷税。而为实现避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必须是非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行为,这里的“法律”并不限于税法,包括所有的法律。简单地说,为达偷税目的的行为是特定的违法行为,而为达到避税目的行为是不特定的不违法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但不限于合法行为)。第二,实施行为的时间点不同。为实现偷税目的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在纳税义务产生以后实施,而为实现避税目的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实施。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有可能通过不违法的行为减轻税收负担,但是在纳税义务产生以后,除合法减免税以外,不可能通过不违法的行为减轻税收负担。第三,法律责任不同。正因为偷税和避税行为具有上述不同,因此,其危害性也存在较大差异。偷税行为危害性大,避税行为危害性相对小。对于偷税行为,除追缴税款以外,还应当加收滞纳金,同时还应当进行处罚(一般为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避税行为,一般仅调整应纳税额,并不加收滞纳金,更不能进行处罚,也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纳税人所从事的行为是不违法的,如果对纳税人不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和“处罚法定”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将罪名“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不再使用“偷税”一词,所以“偷税罪”与“逃税罪”为同一罪责。逃税罪与漏税罪的区别有:定义不同、处罚方式不同、主观动机不同。具体内容:1、定义不同。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漏税是由于行为人对税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不了解,或由于疏忽大意漏报应税项目等过失行为,而导致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2、处罚方式不同。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漏税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按照犯罪处理,不成立逃税罪,由纳税人将税款补齐即可。3、主观动机不同。逃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大,为了达到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目的,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漏税是一种主观过失,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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