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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在取消准生证和增科措施了吗

2021-10-22
准生证取消了,变更为计划生育服务证。其处理流程如下:一、生第一个孩子的,应向妇女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三、女性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务所审查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盖章后,由当事人保存。四、特殊情况:对于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夫妇,应按照生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手续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务所审查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发给生第二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

相关法规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停止发放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自2016年7月1日起取消纸质婚育证明的发放,停办“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婚育证明业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告知本市户籍流出育龄妇女,需要纸质婚育情况证明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现居住地打印电子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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