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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错多打给我3万元,现在要求我返还,我该还吗?还多少?

2022-10-08
根据《》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您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您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您应当在扣除合理的管理费用后,返还给单位3万元及由3万元产生的孳息,即利息与炒股收入,建议您与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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