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到恢复劳动能力结束。而具体的时间会有医院出具证明的。此外受害人因伤...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到恢复劳动能力结束。而具体的时间会有医院出具证明的。此外受害人因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在不同的事故中,涉及到事故伤残鉴定程序的内容都是不太一样的。因此,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到对应的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但不管是怎样的鉴定,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鉴定机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到恢复劳动能力结束。而具体的时间会有医院出具证明的。此外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中因伤残误工时间根据医院证明确定。一般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到恢复劳动能力结束。具体时间由医院出具。另外,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