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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如果在应当承担责任的时候拒不承担,逃避自己的债务,则属于老赖,担保人如果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
老赖不还钱的处理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法院将对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且向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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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侨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①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②双方在外国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所在国法院以当事人的国籍为由拒绝受理其离婚诉讼,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③一方居住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老赖无财产执行的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增加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删除失信名单的规定。 《修改决定》明确指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 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法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其中有关救济途径、失信名单的退出等规定不尽完善,制约了公布失信名单制度效果的进一步发挥,所以有了这次修改。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意味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法院应当删除其失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介绍的起诉离婚一定要居住证明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当出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110ask.com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相关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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