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公诉案件,一般在检察院下量刑建议后的两个月内,法院会开庭审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根据法律和犯罪情节提出的,法院一般会尊重,在量刑建议的幅度之内判处刑罚,但这是不是绝对的,最终量刑的决定权还是在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公诉案件的话,最轻是无罪释放,而有罪免处次之。 但是还要看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你大伯的具体犯罪程度不知道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有一个清晰的定夺,想要轻判一般是认错态度好,且没有重大过错和给别人带来人身和利益上损失的。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要求检察院抗诉,但也不是你想轻判就轻判的,还是要看具体案件。
检察院批捕时,刑事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然后再是审判阶段。从批捕到法院起诉所需时间跨度比较大,最快几个月就可以,慢的话一两年也比较常见。具体分析如下: 一、批捕后要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所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候,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二、从批捕到法院的时间 (一)侦查阶段的期限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侦查阶段一般可能需要几个月到半年左右的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侦查期限不定。 (二)审查起诉的期限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审查起诉阶段最快的话一个月就可以移送到法院进入审判阶段,最慢的话需要六个半月的时间。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审判的时间受案件的复杂程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一般简单的案件可能半年就够了,复杂的案件可能要拖上几年的时间。
一般量刑在六个月左右。涉嫌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人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5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