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快饿死了吃熊猫算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快饿死了吃熊猫是算紧急避险的。紧急避险指的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不得已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既然是紧急避险了就不是交通事故,由造成此危险的人负责赔偿
熊猫是我们的国宝,如有人胆敢捕杀或吃了熊猫的,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我国法律,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730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