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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都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婚迁的结婚年限等)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由监护人(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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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派出所同意落户后才会给你开具《准迁证》,一式两联。 2、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上单位的户口页底册,开具《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返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当事人都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婚迁的结婚年限等)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由监护人(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1、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派出所同意落户后才会给你开具《准迁证》,一式两联。 2、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上单位的户口页底册,开具《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返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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