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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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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三、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四、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六、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1.写份“用地申请”。在“申请”中注明你建房的面积、地址,递交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领取“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表”填好相关内容。 2.持“审批表”请社、村签上同意你修建的意见,盖好章后返回该所进行审批。 3.如果符合条件的,当地国土管理人员到场进行勘界划线工作后,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给你,即取得了用地的合法手续。 4.新房建好后,能不能办“房产证”的问题:就要看当地建设部门在办理该证没有;若在办理,是可以办到的。 5.看你买的房是商品房或农村居民用房。若是商品房,一定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若是农村居民用房,情况就复杂些;如何申请宅基地证是本村的或是外村的,符不符合买房的条件,这些都要考虑。但无论如何,你都要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土地权属变更才安全和保险,即把卖方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变更为你的土地使用权。若当地在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证》,你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把卖方的房产变更为你的房产,即取得你的合法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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