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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
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以来,长期感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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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无过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按照具体实际来执行: 夫妻离婚时,只分割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当夫妻财产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时,分割的是夫妻约定共有部分的财产;当夫妻财产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双方未对财产做出明确约定的,离婚时分割的是法定共有财产,而法定分别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并不分割。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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