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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买卖合同的具体工作要点有哪些

2022-06-02
买卖合同起草要件有: 1、合同主体; 2、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3、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4、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5、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6、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7、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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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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