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律师处理方法:“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处罚量刑: 1、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一般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以5-10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处罚: 1、构成本罪的,一般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依法应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