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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即买房房...
考虑到离婚协议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签订时便存在诸多的复杂因素,比如:一时赌气为了尽快离婚,协议约定额内容明显有失公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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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什么都不要的离婚协议有效,只要双方就女方什么都不要的行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达成协议时没有胁迫、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都具有行为能力,协议的其他内容不侵犯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一)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 (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 (三)如果是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 (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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