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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三个法定条件: 一、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包括半数)同意; 二、...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三个法定条件: 一、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包括半数)同意;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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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封闭限制。《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是限制股权转让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限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条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股份及其变动;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其目的是防止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公司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董事、监事和经理的合法权益。
1、收到《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需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证书办理大厅。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4、变更税务登记证书,并将税务变更通知书转让给税务局。5、变更银行信息,用银行变更通知书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其他股东自收到公司章程之日起不同意转让的,视为优先转让。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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