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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 2、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不可以通过法院做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部门是设区市一级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科。《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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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大医院都可以鉴定。1、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2、工伤认定一般是单位来申报,如果单位不给申报的,职工本人及家属都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4、工伤鉴定后,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支付待遇。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5、工伤待遇按照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什么等级对应什么待遇。
可以,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满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以下是相关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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