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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律师写诉状都是会写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可以的,只要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费、律师费可以再赔偿判决中要求对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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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人享有如下的诉讼权利: 1、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2、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权利;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需要先行给付的案件诉讼中,有请求法院裁定先行给付的权利;有撤销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达成协议,自行和解结案的权利。 3、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涉及国家机密或公民隐私的材料除外); 4、在法庭上可提出新证据;经法庭许可可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调查或者勘验; 5、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6、有权阅读法庭笔录,如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载确有遗漏或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提出中止诉讼要求,原告能反对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必须符合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如果不符合中止诉讼的情形规定,而被告要求中止诉讼的,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的理由,不同意被告中止诉讼的要求。另外,是否中止诉讼,应由审理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来依法审查,如果有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则应该裁定中止诉讼;如果不符合规定的,则应该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按你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起诉你的话,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书发一份给你的,你应该可以看到;但是如果是你起诉对方的话,对方有可能会有一份答辩状,这个答辩状,按法律规定,法院也是应该给你一份的,你也可以看到的。如果你委托律师签收法律文件的话,你想看,可以要求律师给你看,这是你的权利,律师是无权拒绝给你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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