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开庭时间是法官决定的、律师因故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最终还是法官决定。主体是法官,但是要根据案件性质、阅卷时间等各种因素综合而定。...
法院决定,1、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2、如果是简易程序,则是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被告在收到传票之日起十五日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而言,开庭时间确定后需要各方按时到达传票载明的地点开庭。 但是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形,经申请,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原告无故不按期到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到庭,会缺席判决,这样将导致有利被告的事情无法查清,所以,如果作为被告,大部分情况下,到庭把情况说明白还是对被告比较有利的。
一、确定了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如果事情确实是法院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持立案通知书及缴费单据,向该法院监督部门或者院长信箱反映。如果没有答复,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科反映。 二、法院开庭的时间是怎么通知当事人的? 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院在确定开庭时间的时候,一方面是要严格在相关诉讼法中的规定下确定,另一方面也要实际考虑到自身案件的排期问题。而确定好了开庭时间之后,就应当通过传票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实践中通知当事人的时间往往是在开庭时间之前的三天。
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64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