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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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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根据《》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另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对于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该财产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那么该婚前财产仍然是个人财产,时就不需要分割。如果作了约定,就按照进行分割。《》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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