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以转售利润为目的,将金融机构的信用资金转售给他人,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立案追诉:(1)高利贷转售,违法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2)虽然没有达...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高利转贷罪是指单位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条件包括: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只能是故意的; 3、侵权对象是国家发放信贷资金和管理利率的秩序; 4、客观上,存在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获得高额信贷资金的行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