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2岁以下的小孩由女方抚养为宜。这样做是合法的。但要说明理由。根据你的情况,应是户口迁出了。但不希望孩子的户口落在娘家。法律基本精神是根据以下几点判罚: 一、由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抚养。 二、由首先提出离婚的对方抚养。一方在提出离婚者有理的情况下。反之,则由另一方。 三、提出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一定要举出自己有能力,决心抚养好孩子,并有实际保证行为。同时,举出对对方抚养的质疑,以及长远抚养、教育的质疑。 四,孩子有认识能力时,孩子自由的选择为重要判罚标准。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按期按量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支付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必要的时候,您也可以委托网站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