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及民事纠纷时,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或职权检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 二、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在刑事案件中,事务机关对事件资产采取检查冻结等措施,可以顺利推进刑事诉讼程序,避免受害者的进一步损失。但是,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检查冻结财产,不能随意使用这个权限。对此,《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适用检查、冻结措施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的适用检查、冻结措施。检查、冻结、保管、处理事件财产,必须严格按照法定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与事件无关的财产不得检查或冻结。检查、冻结事件财产,必须为嫌疑犯及其抚养的家庭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和物品。检查、冻结的事件财产,除了必须依法返还受害者,或者明确与事件无关外,不得在诉讼结束前处理。除法律和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做出协助冻结财产的通知书。冻结案件账户的金额应与案件金额相当。不得超过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
法院为债权人查封的设备,不能单独进行拍卖,须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组织进行,但法律禁止公开拍卖的除外。拍卖前,要对被执行的财物委托价格评估,以确定基本拍卖价格。如果能够认定基本价格的,也能够不评估。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限定》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路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拍卖组织进行,并对拍卖组织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限定的除外。 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组织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能够不进行评估。当事人两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路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能够责令有关公司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公司拒不提供的,能够强制提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4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271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