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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户口迁移时,必须得到户主和房屋产权所有者的同意及许可。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村...
迁移户口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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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够: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另一半的户口所在地挂名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回迁户口投靠爸妈入户的(直系亲属投靠户口时,夫妻投靠是首迁); 2、当事人能够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询问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另一方的答复为准(与当事人可否单独的户口本(不是单独立户),无关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限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资料,注销户口。公民由乡村迁往城市,必须拥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取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允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解决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准许。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这个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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