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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对象是否可以是第三人?

2022-10-23
如果对在场的其他人使用暴力,目的是迫使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当场交出财物的,实际上是通过向第三人实施暴力胁迫被害人本人,仍属于对被害人的胁迫。这里能够视为抢劫罪“暴力”的并不是“行为人对在场其他人使用的暴力”,而应是对被害人精神产生的压制作用这种行为,即在场其他人被使用暴力的情形对被害人产生了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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