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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现在的财产作婚前婚后的财产区分,然后将婚前财产划分给夫妻个人,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婚后财产作平均分配...
1、离婚财产中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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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算。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 2、也是你和你先生及婆婆的共同财产(因为结婚后你先生与你的财产状况实际上是共有的)。 3、如果是写着3个人的名字的话,就3个人对该房子拥有共同的产权。 4、看购房合同,如果是在办理结婚证之前签的购房协议的话,就是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不是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日期的)。或者你们私下有相关的协议也是可以把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补充:没有共有权证的,只是在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加入共有人的名字而已。办理房产共有要房子的主人与共有人拿上相关证件一起到房产局办理手续。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三十九条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此你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十九条的情况出现的话,那么就适用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房子是你丈夫婚前买的,那么就归他所有。因为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需要双方协议分割的财产只是,也就是说是第十七条规定的那些财产。由此可以看出法院的判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一、离婚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在办理《离婚证》之前,双方应当起草《离婚协议》,该协议包括: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婚姻过错赔偿等事项。但是,该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将来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上述事项,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二、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三、在哺乳期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控制在收入的20%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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