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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复议的途径如下: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自由选择关系,即可以先复议再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这取决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选择。但是特殊情况下,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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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须途径的说法不完全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复议。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商标法》第49条,《专利法》第41条,《反垄断法》第53条都规定了复议前置的情形。
履行决定是指: 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从而做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这种行政复议决定的途径复议决定针对的是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做出一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的,它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应作为而不作为的案件。 履行决定的适用条件是: 1、复议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做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是有事实根据与法律、法规依据的,如申请领取企业营业执照等。履行决定所针对的是应申请的行为,因而必须先有相对人的申请存在。 2、被申请人是有权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要求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申请人的职权范围内。也就是说,相对人必须向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只有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才存在作为的问题。 3、被申请人未做出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并且无正当理由。
法律规定先经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一类是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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