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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写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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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主要处理三个内容。 1、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数额。孩子的探望权。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二、离婚的途径一)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携带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注意:1、户口本信息和身份证信息一致。 2、户口本上要显示已婚。 3、民政局一般要求离婚协议按他们的格式做,建议有律师陪同,对夫妻双方的特殊约定进行把关。(二)诉讼离婚 1、案件管辖地:被告经常居住地。北京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居住证明,法院认可的是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出具的证明。 2、立案当事人必须到场。携带身份张、结婚证、诉状两份及证据材料两份。 3、开庭当事人必须到场。 4、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争取抚养权要举证证明孩子随自己生长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5、财产方面。首先要确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必要时可以通过律师调查和申请法院调查。 6、如果调解离婚,一定注意调解协议的实用性,便于执行。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种: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等约定清楚)、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法院起诉:一方如果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在诉讼中达成离婚协议,则法院裁定离婚;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则判决驳回起诉,原告被驳回后,原告6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没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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