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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权利的时效确实已经过了。但是企业造成的,不妨现在申请认定工伤,说明上述理由!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工伤申报有时效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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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调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超过时限,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l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工伤保险条例》
就工伤申报24小时生效么这个问题而言,1、过了24小时上报,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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