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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职工离休、退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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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网上查询:四川政府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3、职工退休退休;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7、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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