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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减刑;10...
《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最多减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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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至少坐二分之一的牢,也就是六年半。 最多减刑六年半。但是实践中不太可能,大概坐九年十年吧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减刑不得有以下几种情况:1。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对于因累犯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新司法解释相应地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促进了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改变。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所以最多减6年(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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