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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中回购条款设置并非必然以带有对赌性质的不确定因素作为回购触发事由,但其设置初衷与股权回购型对赌关系相同,均为敦促对方履行约定的义务,更好地维护投资方利益。故可借鉴对赌协议的司法审查规则,从合同法司法审查入手、辅之以公司法、法律原则适用的角度确定股权回购条款的效力。我国《》第74条仅规定公司股东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时,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而未做其他规定。《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的规定,并未采用第142条关于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原则禁止,例外规定”的立法模式,而是仅就三种有限公司回购异议股东股权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对于除此以外的约定回购股权的情形并未作出规定。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各个法院在认定有限公司与其股东约定的股权回购协议效力时产生了分歧。
1、可以;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 2、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合作协议中回购条款设置并非必然以带有对赌性质的不确定因素作为回购触发事由,但其设置初衷与股权回购型对赌关系相同,均为敦促对方履行约定的义务,更好地维护投资方利益。故可借鉴对赌协议的司法审查规则,从合同法司法审查入手、辅之以公司法、法律原则适用的角度确定股权回购条款的效力。我国《》第74条仅规定公司股东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时,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而未做其他规定。《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的规定,并未采用第142条关于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原则禁止,例外规定”的立法模式,而是仅就三种有限公司回购异议股东股权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对于除此以外的约定回购股权的情形并未作出规定。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各个法院在认定有限公司与其股东约定的股权回购协议效力时产生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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