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法拥有房地产权; (二)房地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
一、评估: 1、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 2、客户经理需亲自去所抵押不动产处实地查看。 3、评估公司出预评报告之后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集体所有土地的房产、学校和幼儿园等公益目的成立的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房产、依法被查封的房产等等。
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有: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⑷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⑸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⑺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⑻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1、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能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到相应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以房产办理抵押的,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当到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已经成立统一不动产登记局的,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局进行办理。《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