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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包括下述内容:1、先写XXX担任被告人(您弟弟)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审前我们会见了被告人,认真阅读本案材料。2...
尊敬的审判员:我受被告××的委托,作为被告人被××控犯有寻衅滋事罪的辩护人,寻衅滋事罪从犯的辩护辩护词,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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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的寻衅滋事与抢劫行为之间存在着共同点与不同点。两种行为的共同之处在于:客观行为特征上都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或实施暴力索要财物,行为后果或后果之一都是行为人非法获取了他人的财物,且暴力行为与获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被害人都系因受到人身威胁或侵害而被迫割让自己的财物)。主观方面,行为人使用暴力的直接目的均系索要财物。
寻衅滋事罪刑事辩护词可以这样写: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1、 2、 3、 综上所述,我认为: 1、 2、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 **年**月**日
被告人庆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从被告人庆某某归案事实来看,公诉机关出具了《到案经过》,该证据证实了被告人庆某某是被派出所从事发现场直接带回派出所进行一般性询问的,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庆某某未逃离现场,并且积极配合、服从警方要求,其主动性、自主的性倾向性明显。根据最高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因此从被告人庆某某归案过程的主动性、自主性以及归案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的情形来看,被告人庆某某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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