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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法院通知开庭并退赃的,一般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属于一种认罪态度问题。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
罪犯没钱退赃款的办法: 1、赃款退还是强制性退还。如果罪犯无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这是在罪犯暂时无法归还的情况下,当罪犯有收入时,分期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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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退赃是一个困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的难题。根据我多年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经验,提供如下参考意见: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代为退赃的,是一个从轻处罚情节。 第二,亲属如果代为退赃,最好事先通过公检法办案人员或者委托的辩护律师询问一下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希望退赃的数额。 第三,从法律性质上讲,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和向法院退赃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检察院起诉书中一般会表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院从轻量刑;向法院退赃,法院判处书中一般会体现出从轻量刑。
诈骗判刑后,追回的赃款应该退还给受害人。如果没有追回的就不能退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1965年12月1日(65)法研字第40号《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判处案件的赃款赃物,应该随案移送,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并作出决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缴的赃款赃物,通过判决予以追缴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赃款赃物的追缴并不限于犯罪分子本人,对犯罪分子转移、隐匿、抵债的,均应顺着赃款赃物的流向,一追到底,即使是享有债权的人善意取得的赃款,也应追缴。刑法并不要求善意取得赃款的债权人一定要参加刑事诉讼,不参加诉讼不影响判令其退出取得的赃款。
1.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如果属于犯罪所得的,要予以收缴、退赔。 2.如果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在查明后三日内会退还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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