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审公诉刑事案件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具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一审公诉刑事案件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具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调查过程中,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通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留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留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被逮捕后七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第一百五十四条逮捕嫌疑人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审开庭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最长是33天后才能开庭,同时规定了2个月内要审理完结,涉及死刑的,可以延长2个月审理完结。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2、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3、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5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9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