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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
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诉讼维护你的权益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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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探视权不能剥夺。一般探视是有时间间隔,双方可约定固定时间或时间间隔,若在约定外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拒绝。以探视为借口骚扰,可报警可到法院起诉。 第二,女方如果没有直接抚养小孩,当然是有探望权的。 第三,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一项法定的权利,除非有法定理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侵犯对方的探望权。 1、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实践中,探望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暂时性的探望,这种方式时间短,方式灵活;二是逗留性的探望,由探望人领走子女并按时送回该子女,这种方式探望时间长。
一方抚养子女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如果地方为让你探望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标准的相关问题:一、子女的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五、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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