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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2012年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对于缓刑期间向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的时间没有具...
法院判处缓刑后,到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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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如果不去司法所报到,情节轻微的,可能会受到警告;情节严重的,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的,一般在缓刑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去司法所报到。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犯的监督管理有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执行,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落实,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对判处缓刑、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去执行,你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并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得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每月定期汇报个人活动情况,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看情节给予行政拘留或者报请人民法院予以收监;而司法机关是社区矫正的机构,具体的你要到司法所去一下就知道了,但是他们的规定没有公安机关的这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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