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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该案例中,婚姻登记机关把当事人的婚姻档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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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若是起诉的一方结婚证丢失起诉的一方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
【法律意见】可以。【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华侨在中国的离婚方式是,凡要求在国内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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