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及其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子女,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
当事人在当地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等的,都可以在当地落户,具体条件可以参看《关于进一步推进新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2种情况能生“二胎”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5、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6、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7、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8、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10、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11、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12、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此外,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增加了一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A省和B省的规则不同。依据该夫妻的条件,在A省不允许生三孩,在B省却可以,那么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有利于该夫妻的是B省的政策,该夫妻就可以按照B省的规定,合法生三孩。
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再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